当前位置:首页 > 周宁新闻网 > 乡镇动态 >
周宁泗桥乡因地制宜推进脱贫攻坚 精准培育“脱贫花”
2018-11-05 10:21:47 龚键荣 林志勇 来源:闽东日报  责任编辑:吴芳芳  

    泗桥乡坂坑村的天蓝蓝花卉基地是游客赏花休闲的好去处。 黄起青 摄

    每年夏季,泗桥乡的溪口峡谷漂流都会吸引大量游客。 周天鑫 摄


    本报记者 龚键荣 通讯员 林志勇

  11月1日,周宁县泗桥乡芹山自然村的造福工程安置点与旅游公路建设现场一片忙碌景象。由于芹山村紧邻华东地区海拔最高的高山湖——芹山湖,村民们计划在迁入新房后腾出部分房间来开民宿和餐馆,以增加收入。连日来,记者走在泗桥的乡间田野,感受到只有因地制宜选择脱贫路径,才能让扶贫见成效。

  光伏扶贫   充实村民“钱袋子”

  在杨厝边村村口的空地上,一座小型光伏电站很显眼。屋面是太阳能光伏板,屋下设计为停车位,电表箱上不断跳动的数字实时记录着发电量。

  杨厝边村25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投资20万元,资金来源是村财发展资金、产业扶贫资金以及贫困户帮扶资金。杨厝边常住人口少、底子薄,用大项目富一村人的想法不切实际,为此,泗桥乡政府从村情实际出发推动“光伏扶贫”工程,既能增加村财收入,又能吸纳全村16户贫困户入股获得分红。

  “光伏发电不占用耕地和劳力,一座光伏电站能为贫困户带来20年的稳定收益,目前泗桥乡的下楼村、红阳村也都建成了光伏扶贫项目。”泗桥乡副乡长杨自娇说。

  今年元旦,下楼村40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正式并网发电,手机管理平台显示电站目前已发电35290千瓦时,收益近3万元。贫困户何常富说:“光伏电站每年的分红是2000元至3000元,收入很稳定,加上我自己平时也做一些农活,还有一些收入,实现脱贫是没问题的。”

  产业扶贫   农田掘出“脱贫经”

  谢广荣是赤岩村的贫困户,也是脱贫致富带头人。自18岁扛起家中重担,她的人生经历了许多变故,哪怕因病导致家中债台高筑,也从未失去生活信心。

  2016年,谢广荣加入赤岩蔬菜专业合作社,在所承包的50亩土地上种植花菜、四季豆、辣椒、生姜等蔬菜,还建起一座面积70平方米的蔬菜冷藏库。入社后,在政策资金帮扶与农技人员的指导下,谢广荣一家的年收入达到了七八万元。

  谢广荣的脱贫故事鼓舞了村里的许多贫困户。今年中秋节前夕,泗桥乡扶贫办组织村里的贫困户来到谢广荣家中,一起制作手工月饼喜迎佳节,畅谈脱贫过程中的经验与收获。谢广荣用朴实的话语说:“只要肯做,就有美好的明天。”

  利用合作社、产业基地吸纳周边村庄贫困户入股、务工,是泗桥乡精准扶贫的一项措施。赤岩蔬菜专业合作社目前已吸纳贫困户5户13人发展特色农业,每户每年平均增收8000元;位于坂坑村炉下洋自然村的天蓝蓝花卉基地采用产业扶贫模式,吸纳贫困户入股和参与劳作,帮助他们成为懂技术的新型农民,年人均收入或分红不少于6000元。

  旅游扶贫   破解“美丽贫困”难题

  2004年,一场大火吞噬了整个溪口村,烧毁房屋35栋,涉及147户、397人,约占该村总人口的80%。家园几近毁坏的溪口村随后得到各级各部门的帮扶,先后投入资金2000多万元,建成57栋小洋房,各类基础设施齐全,村貌焕然一新。

  2013年以来,溪口村依托生态环境优势发展乡村旅游,投入160万元建设原生态溪坪公园旅游景点,拓宽硬化进村道路并安装沿河护栏,建设水上娱乐休闲区。2015年6月,该村又通过招商引资2000多万元开发溪口峡谷漂流项目,夏季日均接待游客达200多人,带动80多位村民实现家门口就业。

  自漂流项目开始运营后,村民刘先俊受聘负责安保工作,向游客发放救生物资,开漂期间每月能领到1800元工资。他的妻子许秀凤则在溪边摆了个小摊,平时售卖姜茶和农特产品。仅每年夏季,刘先俊一家的收入便达到1万多元。

  杨自娇说:“溪口村把握住了入选国家旅游扶贫试点村的契机,将贫困户纳入村劳务用工、漂流公司务工等,助力贫困户脱贫,2017年该村顺利脱贫摘帽。”


  • 分享到: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周宁新闻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周宁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周宁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未注明“来源:周宁新闻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周宁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更多]周宁新闻
[更多]闽东新闻
[更多]乡镇动态
  • 关于我们/广告服务/法律顾问
  •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2021008503号-2)
  • 公安机关备案号:35092502000015
  • 中共周宁县委宣传部主管 中共周宁县委报道组主办 地址: 周宁县狮城镇北门路1号县政府综合楼一楼
  • 邮政编码:355400  举报邮箱:znw5631966@163.com
  •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举报电话:0593-5622136
  • 周宁新闻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